蘋果的世界裡, 我拜訪了三次, 最早的是 APPLE II, 也是在下最迷戀的蘋果機器, 可惜沒把殘骸給留下來, 現在可能很值錢吧; 接著是很久之後的 iMac與 iPhone, iPhone推出已經五年了, 至今仍無任何一台手機可以超越 iPhone, 雖然蘋果箝制專利的作法很可議 (簡直似乎科技暴力), 但確實是有效而犀利的作法, 這些產品裡, 都可以清楚見到 Steve Jobs的思考脈絡, 『大膽、謹慎與細節』, 結合軟體、電子與機構的整體考量, 世界上少了這樣的設計師, 實在是非常可惜, 但是全世界 Jobs 並非唯一如此的 3C設計師, 只是其他的設計師未能受到同等或足夠的重視罷了, 雖然 Jobs擁有很棒的特質, 但未足以讓他列入到像廿四孝這類的偉人名錄之中, 對我而言, 他也只是像周杰倫一般的偶像之一。 (他也喜歡上台, 不是嗎?)我為他的逝去覺得惋惜, 但還不至於到排隊買第一本傳記的程度, 購買蘋果手機是展現個人獨有特質並沒有錯, 因為追求新潮、科技與細緻可以顯現個人的風格; 但只為升格或紀念 Jobs去購買 iPhone 4S反而顯得附庸風雅逐波而流的俗不可耐。Jobs 是個成功的科技商人, 成就可與福特並列, 但我認為他並無法與愛迪生齊名, 那些想買 Jobs自傳的人, 究竟是要放在書架上供奉緬懷? 還是真的想去學習他的特質精神? 此外, 我也很期待下一個科技偶像呀~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賈伯斯之死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喜歡我的作品, 請鼓勵我; 不足之處, 也請不吝指教, 感恩~